详细信息
【适应症】
本品适用于治疗对皮质激素敏感的急性和慢性疾病。皮质激素疗法是常规疗法的一种辅助治疗,不能代替常规疗法。
肌肉骨骼和软组织疾病: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关节炎、滑囊炎、强直性脊椎炎、上髁炎、脊神经根炎、尾骨痛、坐骨神经痛、腰痛、斜颈、腱鞘囊肿、外生骨疣、筋膜炎。
变态反应性疾病:慢性支气管哮喘(包括哮喘持续状态的辅助治疗)、枯草热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过敏性气管炎、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,药物反应、血清病、昆虫叮咬。
皮肤病:异位性皮炎(钱币状湿疹)、神经性皮炎(局限性单纯苔藓)、接触性皮炎、重症日光性皮炎、荨麻疹、肥大性扁平苔藓、糖尿病脂性渐进性坏死、斑秃、盘状红斑狼疮、牛皮癣、瘢痕疙瘩、天疱疮、疱疹性皮炎、囊肿性痤疮。
胶原病:播散性红斑狼疮、硬皮病、皮肌炎、结节性血管周围炎。
肿瘤: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的姑息治疗,小儿急性白血病。
其他疾患:肾上腺性腺综合征、溃疡性结肠炎、节段性回肠炎、口炎性腹泻、足部疾病(硬鸡眼下滑囊炎、僵拇、小趾内翻)、需结膜下注射的疾病、皮质激素奏效的恶液质、肾炎及肾病综合征。
本品可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,但应适当补充盐皮质激素。
本品推荐用于:
(1)肌内注射治疗对全身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奏效的疾病;
(2)直接注入有适应症的病患软组织;
(3)关节内和关节周围注射治疗关节炎;
(4)皮损内注射治疗各种皮肤病;
(5)局部注射治疗某些足部炎性和囊性疾病。
用法用量、禁忌、不良反应等其他信息详见说明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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